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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買賣裡,仲介之所以那麼積極,說穿了,攏是為了伊 →  6%佣金


文森大叔買賣房子的經驗還算豐富,每次為了要省下4%仲介服務費時,總會嘗試在房子面前掛個『自售,掮免,仲介勿擾』招牌,或是在Yahoo、自售x康、等網站刊登售屋廣告。儘管已經註明『掮免、仲介勿擾』等字眼,還是會引來大量之房仲人員不斷地來電或來訪要求你委託其代為銷售,真令人不勝其擾。有些可惡的仲介人員甚至會在你的網頁上故意流言說你的房子是凶宅、漏水屋、海砂屋或是輻射屋,目的就是要你放棄自售房屋的念頭。

 

根據內政部之資料顯示:2008年全台有42萬戶中古房屋成交過戶(不含新成屋),估計有20%的屋主採自售方式售屋。又2008年仲介家數約4,000家,平均每家仲介公司有10位營業員的話,全台總共有5萬個房仲營業員會對8萬戶自售屋主有興趣。文森大叔有次自售一間北縣中和市頂加公寓,透過網路廣告來了近30通電話,只有2通是真正買家,其餘均是各大仲介公司的來電。其中台x房仲公司最積極,來電不下15通,真是服了他們。


仲介公司之所以那麼積極,說穿了就是為了6%(買方2%、賣方4%)仲介費。以台北市2008年房屋成交均價約為1,200萬元/間為例,6%就是72萬元,雖然買方表面上只付2%,事實上他是付了6%,因為賣方4%的錢也是他出的!


就算是在首善之區台北市,一個白領上班族也要花上12個月才能賺到這72萬元。這省下來的72萬元拿來做新屋裝潢也是莫大的幫助。因此只要時間及條件允許,相信大多數人會想省下這6%仲介服務費,可惜這個管道已經被仲介業者大肆充斥而嚴重堵塞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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