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有無產權糾紛?

        可請代書(地政士)向地政機關調閱該筆建物及土地資料,查看有無其他「他項權利」設定抵押、訴訟、禁止處分登記、或任何產權糾紛情事?產權是否清楚?持分是否「全部」?這是簽訂買賣合約前必須注意檢視的過程。

 

十七、是否海砂屋?

        海砂屋就是「高氯離子含量的混凝土建築物」。民國70年到87年這段期間發生較多海砂屋的建案,主因是建築業快速發展,砂石來源不足,業者未按規定處理氯離子含量,因此,政府在87625日起規範建商,將測量氯離子標準值由0.3~0.6公斤修正為 0.3公斤以下,才能拿到使用執照。從此,建築物每立方公尺的混凝土中含有三百公克氯離子以上時,就稱為「海砂屋」。海砂中充滿著海鹽(氯化鈉),需經過處理後才能用來蓋房子;若未經處理,混凝土中的氯含量過高時,輕者造成建築物產生壁癌、水泥剝落,重者造成鋼筋腐蝕,樓板裂縫,破壞混凝土強度,甚至無法承受某些程度的地震,影響建物結構與人身安全,不可不慎。
        看屋時應注意天花板、牆壁是否有水泥剝落痕跡、發泡、牆面不平等情況,向鄰居或大樓管理員打聽,也可上網(各縣巿建管處網站)查詢是否被列為海砂屋。更謹慎的消費者可向仲介或屋主要求提供海砂屋的檢驗報告。

 

十八、是否發生過兇案?

      所謂「凶宅」是指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致死案件的房子,絕大多數人不喜歡也不願意買凶宅,(除非價格非常便宜,極少數人接受例外)仲介公司與屋主簽訂的委託書中有一張不動產物件調查表或現況說明書,其註明「本建物是否發生過殺或致死之情事」,可先行瞭解。此外,買屋前可向鄰居或管區派出所打聽,也可上「台灣凶宅網搜尋並可在買賣合約上註明「絕非凶宅,否則退屋並賠償損失」。遷入後發現與事實不符,可要求買回賠償簽約時最好提出註明「從未發生過」,萬一是更早的屋主所發生,而賣真不知情,賣方非故意隱瞞,法院會判決賣無須負責。另外,若凶案曾發生在同社區或同大樓內,並非發生在該間房子內,則該房子不屬凶宅,責任與原屋主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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